首先要知道路沖是好的地理,就像河豚是很高級的料理一樣,要有技術高明的廚師把有毒部分切除, 河豚無毒的部分是很可口且高級的料理,但是對於沒有這項切除有毒部位技術的廚師會說:「河豚有毒不能吃」, 路沖是很好很強大的地理,須要有道德的地理師來幫助房屋主人得到這個地理,請看以下說明圖:
在此我們要把路沖地理的原理解密,路沖的原理是道路上的車流、行人、風與水(排水溝的水) 在移動時會產生能量,這個能量集中在道路中心線上往房屋的方向流入, 這些能量像河豚一樣有10%不好的能量,但是90%是好的能量,所以須要好的門來過濾這一股地理能量, 對於路沖的房屋要有能力讓好的能量進門,把壞的能量擋在門外,那麼路沖就成為一個很好的地理, 這個地理的能量是強大而且連續的,要得到這種地理最好的方法是房屋所有尺寸符合魯班尺與丁男尺而且格局完全正確, 那麼得到100%的地理,如果房屋原來興建就不符合魯班尺與丁男尺,那麼需要修繕雙開正門, 門淨高度8尺5寸、淨寬度4尺2寸,由地理師依照科儀安門斗完成,可得路沖地理的90%, 在這裡開門尺寸並不是任意吉字都可以採用,開門尺寸解密於第五篇講解,在此直接說明開門尺寸,其餘請參考第五篇。
其實完全符合魯班尺吉字的雙開正門,它在地理風水上的功能就是過濾進門的能量,只有好的才能進門, 不好的全部擋在門外,所以不必再安「山海鎮」或鏡子。至於目前有的人在門上安置山海鎮只能求心安, 其實並無功能,因為山海鎮要安置在外牆正中間高度符合魯班尺的位置才有功能, 而且山海鎮的功能是能量不論好壞一律擋在門外,也就把大家追求的地理擋在門外, 當然安置在門上的山海鎮擋的是路沖的地理,如果房屋本身在地理的穴位上則與山海鎮無關。
綜合上述,我們應將現在廣泛說的「路沖房屋」正名為「路福房屋」或「路安房屋」這個「沖」字會讓人誤解這個地理。
在這裡要補充說明,路沖地理要自然形成才是好的,如果在都市計畫設計時, 本來能避免路沖卻故意設計成路沖,然後想辦法買到路沖的土地來做這個地理,這反而會沖煞, 當路沖地理自然形成的時候,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買路沖房屋,簡單說, 路沖地理本來就是專設來優惠、造福孝順父母、守法守德的人,地理師與一般人不能受福路沖地理。
那麼如果我的房屋在T字路口,但是道路中心線與門正中心點間誤差大於一寸, 有沒有可能將這股地理能量導入我家受惠?
答案是肯定的,這需要有地理師以杏皇旗接合天地氣,將這道路的地理能量導入70%給業主, 其中70%是一個概數,視戶長品德有修養增減,其中以孝順父母與祖德最為受惠。
首先請看下圖,說明甚麼是反弓箭:
在這裡路箭地理是因為車流與水流離心力的合力形成這支箭,所以當彎道為固定曲率時, 箭會在彎道中點,如果是克羅梭曲線或其他變曲率曲線,箭的位置與方向就要取離心力的合力, 而不是在曲線中點,也就是路箭的方向與位置是漸變曲率半徑與旋轉角積分後的平均值:
所謂壁刀就是建築物外牆的射線方向稱為壁刀,請看下圖解說:
要說明分金煞之前先解密「分金」,所謂房屋分金線就是房屋中心線,指的是實務上興建房屋時, 於建地上面預先釘定的中心線,這條中心線有兩個功能。
第一個功能是給工程師定出興建房屋的基準線,興建房屋時所有的施工放樣都要以這兩點與這兩點的連線為基準, 以免產生施工誤差,這一點在古時候沒有經緯儀與衛星定位儀的時代相當重要。
第二個功能是地理風水的功能,所有的建築物它的地理能量中心就在分金線,試問:一般住家有門神、 廳堂觀世音菩薩與祖德保護子孫,在裡面是安全的。 那麼興建中的房屋沒有門神、廳堂觀世音菩薩與祖德保護, 當建築工地施工過程,遇到當日有凶神惡煞不宜造作時怎麼辦?
工程開工定分金要擇定日吉時良,所以定分金時沒有凶神惡煞的危害,一旦定好分金後,這個分金就產生照顧工地安全的功能。
在此我們要解密分金的本質,所謂分金就是讚天箭,是第一等的法寶,讚天箭一旦射出必定穿心, 除三清道祖等頂先天神聖能收服讚天箭以外,所有人神或凶神惡煞無法閃避讚天箭,中之立亡, 所以工地在謝分金之前,內外安全由分金照顧,謝分金後屋內由祖德、觀世音菩薩與門神照顧, 子孫出門在外由觀世音菩薩指揮分金照顧。
少數現代建築公司、營造公司或興建房屋的業主,以為古人沒有經緯儀要靠分金線控制建築精密度, 現代有了經緯儀,所以為了節省定分金與謝分金等地理師禮金,開工時自己辦理科儀, 沒有聘請地理師定分金,省小錢花大錢,日後工地遇官符或凶神惡煞事故時,或罰款或賠償工安事件,殊為不智。
也許有人會說我也聘請地理師來定分金了,為什麼一樣發生工地安全事件?
在這裡我們要解密玉虛宮的相關規定,相信大家都知道,蓋房屋要請建築師申請建築執照和使用執照,否則就是違章建築, 建築師為業主申請建照和使用執照時必須簽證以示負責,將來建築物如因設計錯誤導致業主損失, 建築師就要負責,所以曾經有建築師因為將集合住宅各戶之間設計空氣對流互通,其中一戶一氧化碳中毒, 對流導致多戶同時一氧化碳中毒,事後建築師被判業務過失致人於死。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地理師在為業主執行地理業務,禮成之前要當眾宣示:「當時所執行的地理業務如有好的由業主全體得福, 該項地理業務如有錯誤,全部由地理師本人負責。」
例如:張三為李四新建房屋定分金,禮成之前張三應當眾宣示:「今日本人張三為業主李四定分金, 如有好地理由李四全戶得福,如有錯誤由張三負全部責任。」 那麼大部分的人會說我家的造福科儀, 地理師為什麼沒有宣示?
我想是他忘記了,至少我張世鐘從民國65年開始執業以來, 每一件我主持的地理風水科儀一定在禮成前做這項宣示。地理師如果忘記做這項宣示, 那麼地理風水的錯誤要由地理師負責30%,業主負責70%,如果地理師做這項宣示, 那麼地理風水的錯誤就要由地理師負責100%,業主免責,只是沒有好地理造福而已。
那麼如果地理師不願意做這項宣示,業主怎麼辦?
在此提出「魯班經」最後一頁的規定, 原文是『凡造房屋,木石、泥水、匠作、諸色人等,蠱毒魘魅殃害主人,上梁之日,須用三牲、福禮、橫扁一架, 祭告諸神,將魯班先師密符一道念咒云:「惡匠無知,蠱毒魘魅自作自當,主人無傷」, 暗誦七遍,本匠遭殃,吾奉太上老君勒令,他作吾無妨,百物化為吉祥,急急如律令。 即將此符焚於無人處,不可令四眼見,取黃、黑狗血暗藏酒內,上梁時將此酒速遞匠頭三杯,餘者分引眾匠, 凡有魘魅,自受其殃,諸事符解』。
因此玉虛宮掌教祖師元始天尊法旨授權所有的業主都可以將以上魯班經的規定變通如下: 『所有的地理科儀都要準備祭品,其中一定有三杯清酒或清水,禮成之前,業主可以請地理師宣示負全部責任, 如果地理師拒絕負責,業主應以中央那杯酒或水敬地理師,請地理師飲用,地理師一旦飲用該杯酒或水, 那怕只沾到嘴唇,就視同宣示負全部責任,如果地理師不願意飲用,業主有權將酒或水倒地上, 同時對天祝禱:「本人李四,今日聘請地理師張三辦理神明廳堂佛母與祖德安座(在此以聽堂安座為例), 如有錯誤應由地理師張三負全部責任。」那麼當日值日星君就會記錄本項科儀由張三負全部責任並且立刻強制生效』。
第一種情形是,這間錯誤的房屋(以下稱甲屋)屋脊線正前方很不巧有一間房屋(以下稱乙屋), 甲屋與乙屋的分金或門中心線重合而且誤差小於一寸、夾角小於3度,這種情形甲屋的分金因為本身錯誤射向乙屋, 會殺傷乙屋戶長人命,但乙屋沒有要危害甲屋的情形,無端受到甲屋分金射殺,這種屋脊施作錯誤產生的是分金煞, 因為乙屋戶長是無辜受煞,所以分金煞在射殺乙屋戶長後會回射甲屋戶長,甲屋戶長一樣要喪失性命。
第二種情形是甲屋前方沒有「房屋分金線與甲屋重合或者在誤差範圍內」, 那麼甲屋分金煞射出後找不到要傷害甲屋的人,會直接回射甲屋戶長。
看到這裡各位賢達必然發現本解密講究明確與科學判定地理風水, 這也是第二篇要提供各位賢達向神明與祖德請示範本的原因,也歡迎各位賢德就本解密所提出的內容, 依照第二篇的範本向至聖仙師、關聖帝君、城隍爺或祖德請示查證。
事實上,如果擔任高官,卻濫用職權、任意舞弊,不是尊親而是羞辱祖德,以近代來說前法務部長陳定南是符合規定的, 他在任期間以及卸任以後,不論黨派一致肯定清廉正直、功在國家,若有政府高官誤以為只要任過高官, 居住在沖煞之屋可無害,那是他自己誤解應該自負其責。